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报道

重磅!CNAS顺利通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同行评审

时间:2019-07-12 16:30:00 点击: 1317 次

2019年6月30日至7月5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接受了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国际同行评审。来自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印度、泰国、印尼、菲律宾、蒙古、斯里兰卡等11个国家和经济体认可机构的13位同行评审员组成的评审组,对CNAS进行了为期6天的现场评审。CNAS顺利通过APAC国际同行评审。

 
 
 
 
 
 
 

本次评审共涉及实验室、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领域11项认可制度的复评,以及温室气体(GHG)审定与核查认可制度的初次互认评审。除在CNAS办公室评审外,国际同行评审员还分别赴北京、上海、南京、长沙、武汉、南昌、广州等7个城市,对CNAS派出的11个评审组的现场评审活动实施了见证。

 
 
 
 
 
 
 

同行评审组对CNAS的认可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CNAS的认可体系运行高效,确保了认可数量持续稳步增长;CNAS建立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令同行们羡慕;CNAS在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方面的有益尝试,促进了检验机构领域能力验证的发展和创新;CNAS利用随机抽样方法开展的认证机构专项监督和确认审核活动给同行评审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行评审组成员所在机构都没有开展此项活动;CNAS的各类人员表现出了高度的专业水准和高标准的组织能力,给同行评审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本次新申请互认的温室气体(GHG)审定与核查认可制度,同行评审员也给予了高度赞赏,这是其多年来唯一一次没有开具不符合项的评审。

 
 
 
 
 
 
 

APAC由两个前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合并而成,2019年1月1日正式成立,主要职责是管理和扩大亚太地区认可机构间相互承认协议。CNAS将以本次同行评审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夯实基础,扎实推进认可工作和认可服务的持续改进。

 
 
 
 
更多>

中心承诺

为了保证实验室顺利完成认证/认可项目,根据认证/认可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定的文件要求,我中心将为实验室提供认证/认可项目的咨询服务。在此作出如下承诺:
1服务质量保证承诺
2服务过程保证承诺
3服务结果承诺
4额外服务承诺
更多>

国际互认

国际实验室认可
合作机构
国际认可论坛
亚太认可合作组织

微信公众号

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标准说明

本中心标准文件主要来源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 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发布,仅供内部交流学习使用,推荐各实验室至发布机构下载、购买正版源文件。

关闭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北京洪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万达广场D座17层 邮编:101100
  电话:400-888-5295 传真:010-53519616
京ICP备160510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002号